巴国明年修訂汽車強制性控污條例

新聞報消息,交通部連同其他部門,將於2016年開始測量汽車的氣態污染物,其後將會擬議汽車的強制性控制污染條例,提高對市區的公共環境的保護。 從2016年1月1日,所有公共交通服務車輛,包括:提供運輸服務的旅遊車、大學或公司員工的商業用車;8噸以上的卡車,組合型卡車,貨運車輛起,包括一般或危險物品、沉重負載、專業設備運送的車輛等,均要求配有氣體污染檢驗證書,而交通部將有指定的診斷中心。到了2017年,汽車的強制性控污條例才會降低向私家車。 交通部表示,從2017年1月1日起,所有的機動車輛均要接受驅動技術和機械檢查,必須要符合溫室氣體的排放診斷中心授權發行的車輛檢驗證書,才能在公路上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