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門新年後调整辦公時間

新聞報消息,從2015年1月1日起,巴拿馬中央國家機關、自治區、半自治和市政府將更改辦公時間,從上午8:30分到下午3:30分。新的日程安排包括30分鐘分批午餐,而無需在中午中斷服務。 改動辦公時間是根據2013年5月2日執行292號法令第1條的修訂,建立了第793號執行令,中央國家機關、自治區、半自治和市政府採用新的辦公時間。 據了解,執行該決定前已經與能源部長協商,這樣辦公時間能夠確保政府機構最大限度地實施能源節約。 之前公共部門的工作時間為上午8:00時至下午4:00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