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拿马中讯网根据Telemetro新闻编译】巴拿马议员胡安·迭戈·巴斯克斯(Juan Diego Vásquez)本周一提出了一项法案草案,以批准18岁以上的巴拿马妇女可以自主决定来进行绝育。
根据本国法律规定,要对妇女进行绝育,她必须年满33岁并且有两个或多个孩子。而在2013年3月颁布了第7号法律中,建立了公立医院女性绝育的监管框架,该框架将年龄降低至23岁,但是,做输卵管结扎的妇女必须有两个或更多的孩子。
提出此草案的Vásquez议员质疑:”为什么男人可以在18岁时去正式机构接受这一程序,而且在仍没有孩子之前,那么为什么女人却不能,或存在着有所不同的条件?”
他保证说:“我们只要求做宪法已经确立的事情,那就是在没有性别歧视的情况下,使条件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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