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拿马中讯网根据Critica新闻编译】在巴拿马卫生部(MINSA)和农畜业发展部(MIDA)与中国海关当局之间就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达成协议后,来自巴拿马的总共10种鸡肉副产品将有资格出口到中国大陆。
这些产品(全部为急冻形式)包括:鸡冠,鸡脖子,鸡爪,整个鸡翅,鸡翅中和鸡翅尖,鸡翅中,鸡翅根,鸡翅尖,软骨和鸡皮。
为了出口,巴拿马必须为这些副产品建立食品安全和卫生管理体系,这些副产品必须来自已经实施有效原产地识别系统的农场,屠宰场或场所。
只有经过注册的机构才能将食用禽肉副产品出口到中国,专门针对此类副产品的加工场也需要注册。
同时,出口这些鸡肉副产品的企业必须拥有在12摄氏度以下运作的加工场。冷冻室温度需低于-28摄氏度,而冷却器温度应低于-18摄氏度。
MIDA和MINSA将负责对出口到中国的禽肉进行检验和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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