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部重申严禁流动摊档式的烟火销售

【巴拿马中讯网根据Telemetro新闻编译】安全部(Minseg)重申,严禁所有流动式的烟花爆竹销售行为,包括禁止在交通信号灯,街边摊档,售货亭,临时看台上,室外和流动零售点销售烟火爆竹。

该实体报告说,在12月期间已经向公共安全机构局(Diasp)提交了122项关于对烟火爆竹材料销售场所进行预先检查和批准的请求。

销售烟花爆竹材料的场所必须满足临时销售此类商品的各种要求,例如具备完善的消防系统,20磅的ABC灭火器,放置烟火材料的架子,充足的空调和通风设备,充足的电线连接和应急灯。

此外,销售地点必须要张贴烟火产品销售的标志,并禁止在原始情况下出售这些产品。

商家还必须保持以下广告标语清晰可见:“禁止吸烟”,“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禁止向街头小贩出售”,“请勿将烟花对准人或动物”等。

安全部强调指出,这些措施是在第119/ DIASP / UASL / 18号决议中制定的,该决议批准了12月份的烟花产品零售销售表格。

另外,国家安全部队可以没收那些不遵守规定的商家和流动式商贩的烟火爆竹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