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国出售食品需贴上生产地标签 违规商家可被罚2千元

【巴拿马中讯网根据Critica新闻编译】巴拿马2019年11月18日第113号法律规定了店铺经营业者必须为其出售的食品标上生产地信息的标签,以供消费者清楚知道食品的来源,不遵守者可会被罚款处理。

该法律适用于超级市场,市场,杂货店,商店和其他出售食品的商业场所。

这些商家必须在货架上放置标牌,以写明食品的来源是本国还是进口。如果其来源自外国/非本地区,则标牌必须以西班牙语标明商品名称和原产国。

对于食品的替代产品或仿制品,则需放置一个标签以便消费者可以区分其原始产品和产地。该标签必须包含以下信息:如果是替代品或仿制品,则需要以西班牙语写明其原产国和产品名称。

该法律适用的食品有哪些?食品的含义应理解为供人类摄取以有助于其生存或营养的任何动物或植物,固体、液体或加工食品。

Acodeco将执行检查行动,不遵守的超市可被处以2,000.00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