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拉美侨声报-根据Telemetro报道】发生校园暴力(或叫校园欺凌“bullying”)的教育中心管理层必须对施暴者处以适当的惩戒,免得被人认为没有采取任何相关行动。因为按照新通过的2018年2月14日第7号法案当中,已经规定了对相关行为相应的措施条例。
根据Movimiento Panamá Libre de Bullying的Sara Escobar所说,法律规定对于那些知道有骚扰投诉,但不对受害者采取例如允许家长陪同的保护措施;亦没有对施暴者实施心理治疗,或条件性入学等纠正措施的学校,处以B/.550至B/.1,000的罚金。
“他们不能再忽视它,这是有法可依的……如果接到孩子投诉,根据法律教师要直接通知其父母”,Escobar解释。
“bullying”或校园斯凌是指一名或多名学生共同对某学生进行生理或心理上的骚扰。[/vc_column_text][/vc_column][/vc_r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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