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三读通过新交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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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美侨声报讯]近日国会宣布三读通过新添加的第491交通法条例,当中指六岁以下,身高不及135公分的儿童乘坐汽车时,必须要坐在特别的儿童座椅上。现时的规定是两岁以下才有需要。同时新法令指明,六岁以下儿童除了要坐在特别椅内,还要是坐在后排座椅,“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坐在前排座位上”。

由国会议员Florentino Ábrego所提出的倡议还规定,12岁以下的儿童不得在公共道路上骑摩托车。

通过采取这一政策和其他的道路安全措施,预计将减少交通事故对未成年人所造成的伤害以及受害者人数。[/vc_column_text][/vc_column][/vc_r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