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巴拿马公共部门(El Ministerio Público)向抢劫Pedregal区华人店铺,杀害17岁华裔女孩潘紫莹的两名未成年人确认指控罪名为杀人和抢劫罪,并落下了一个过渡性处理:为期一年的临时拘留!!!!!
补充:当时小编看到评论报的新闻时,一时以为是政府对这两个未成年罪犯的判决,但其实这只是临时拘留,等到收集此案所有证据、上庭审判后才有最终判决。但临时拘留一年!也就是要等待一年时间才能有所判决,然后呢? 大家都知道,巴拿马是没有死刑的,就是犯了谋杀罪的人只是坐上十几年或二十年的监狱就被放出来了,而这次犯罪的是未成年人,根据惯例,刑法会更轻,他们甚至不需要坐牢。巴拿马的法律究竟保障了谁?是一个无辜市民还是双手布满血腥的未成年人?

巴拿马一位律师曾说:“加强未成年人的刑法是巴拿马国会需要讨论的问题之一,未成年人一定要受到实际的制裁行动,而不是只将其短时间的逮捕扣留,这样犯罪行为将不会停止。”
在巴拿马生活的所有华人,面对着今天社会上如此频繁的罪恶事件和恶劣的治安问题,我们能做些什么?!特别是经营小生意的华商们,我们的辛勤工作竟成为了凶徒虎视的对象,每天都有可能成为下一个罪恶的受害者,我们又能祈求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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