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本国医师才可在巴拿马行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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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美快报讯】外国籍医生在巴非法行医的现象逐渐增多,近来卫生部(MINSA)所收到的非法行医举报案件有增无减。对此,卫生部(MINSA)上周日严正声明:只有持有行医证照的巴拿马籍医生才可以在本国行医。

卫生部发言人表示,依照巴拿马法律规定,只有巴国籍的医生才可在本国享有行医的权利。

专家表示,根据1963年1月29日所颁布的第24号医疗法,所有巴国医生都需要从公共健康理事会(SCTSP)取得证照后才可从事医疗行业。

此外,根据医疗药品局发布的第1号法令157章指明,所有在巴国出售的医疗产品都必需经健康局注册并通过才可上市销售。[/vc_column_text][/vc_column][/vc_row][vc_row][vc_column][vc_btn title=»更多资讯请关注:巴拿马中讯网» color=»danger» css_animation=»appear» link=»url:http%3A%2F%2Fwww.china507.com||target:%20_blank»][/vc_column][/vc_r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