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拉美快报讯】立法院国会(AN)已在上周五第三次辩论表决通过第395号法案,以此法管制巴国报章杂志所有含有色情内容的广告。
资料显示,藉由此法案刊登广告者今后无法登出关于色情行业、性交易、成人娱乐并所有涉及色情内容的广告消息。
此法案不单单只是针对报纸,在巴国发行的所有刊物,包括杂志、周刊和传单都需遵守此法。推倡此法的立委表示,巴国社会需要提倡道德伦理和优良品行,上述的色情内容绝不可光明地刊登在报章杂志,此乃伤风败俗的作法。
专家表示,巴国的媒体刊物并非只是成年人可以获取,未成年群体若在阅读这些刊物时看见这些广告,其身心灵都会受到负面影响。[/vc_column_text][vc_column_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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