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现金价值达一万美元入境巴国时须申报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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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美快报讯】巴国海关局(ANA)近日提醒民众,从国外来巴游玩的亲属或朋友,入境巴国时如身上携带现金(任何国籍货币)折合价值达一万(10000)美元者,应填写申报表格对海关申报,否则政府有权将其全数没收。

根据行政院第297法令,为了要遵照国际打击清洗黑钱财务行动特别组织(GAFI)的建议,达到预防洗钱和反恐的目标,巴国海关今后将严厉采取检查措施。

据了解,今年四月初爆出的「巴拿马文件」(Panama Paper)揭露案令法国GAFI再次将巴拿马列入「不愿配合国」其外号为“逃税和洗钱天堂”的名单内。为此,巴国采取种种办法努力摆脱此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