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卫生部:禁止使用毒品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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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本地新闻报PRENSA的消息】巴拿马卫生部进行1954年2月23日法令的修改,规管本国医疗或者科研用途使用的物质。根据全新的2016年5月19日第14号法令指出,规范一切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的生产,制造,包装,存储,出口,进口,发行,处置,海关过境,处理和使用。

根据卫生局药物规管部部长Elsa Jara 解释,主要的目的是填充早于62年前定下条例的空缺。新条例主要的目的是简化和减小颁发进口药物营业执照和许可证的文件申请程序,于允许使用大麻或者可卡因无关。

她补充,虽然巴拿马已经签署两项国际公约规管超过200种药物,但目前只有30种于医疗以及科研的使用上真正展示其有效性。

目前本国允许进口的麻醉药物包括可待因codeína,芬太尼fentanil,吗啡morfina和羟考酮oxicodona,另外,精神药物包括阿普唑仑alprazolam,溴西泮和咪嗪bromazepam,利眠宁clordiazepóxido以及其他。

(新闻来源拉美侨声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