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讯网消息,今天周四(3月3日),巴拿马中华总会连同巴京市市政府人员及国内大型批发商家代表一同为广大侨商举办关于《商铺外墙广告规范》新发令座谈会。
会上,各方代表积极发言提问,市政府官员也对大家的疑问作出详细回应。

以下是会上关于外墙广告规范的部分要求,小编根据具体的法令条例列出有:
第36条 C类型:围墙、墙壁、外墙及油漆
- 在围墙、墙壁及外墙安装或油漆的广告结构或广告内容。
- 可以在墙壁或墙板的底部或顶部固定并附在上面。
- 在可用的外墙面积上,其广告结构内容(包括招牌)不能超过总表面面积的50%。
- 如果是大楼外墙广告,广告结构应该离地面有50米的距离。
- C类型广告结构的最小距离是同方向车道的100米。
- 广告需要可见并清晰显示代表广告拥有者的标记(除广告内容上已经识别或说明广告拥有者标记以外)
在大楼围墙、外墙和墙壁的广告需要安装在该商铺或该场所范围之内,广告的结构,内容,照明装置,支架不能侵占公共位置和空间。
第36条 F类型:招牌和楣板
- 招牌大小不能超过33%的该商铺外墙面积
- 如果招牌内存在其他广告内容,该广告内容不能超过招牌本身的50%面积。
- 招牌按其大小付款,1平方米收费2美元,按月付。
广告招牌需要具有该商铺或营业场所、机构的名字,其招牌大小不超过外墙的33%面积。
其他广告内容可以与招牌一起摆放,但两者的总面积不能超过总外墙的50%。
招牌可以高出外墙楣板表面(超过范围在12寸内),但招牌不能超过其面积大小。
另外:
招牌必须按照在商铺外墙上方并且附在表面,招牌高度不能超过12寸。招牌及其他广告内容总面积不能超过商铺外墙总面积的50%。
第36条 H类型:P.O.P广告(卖点广告)
- 属于公司营销类型广告,其目的是利用优惠或产品来增加客户购买量。
- 卖点广告将被当做是固定广告类型
- 卖点广告不能超过半平方米大小(5平方米)
- 禁止安排卖点广告在:电话亭、电线杆、电话线杆、手机面板。街道设施、大桥或高架桥梁墙壁上,及其他类似地点。
卖点广告需要放置在该商铺或营业场所范围之内,其内容、安装、照明设备、支架、结构不能侵占公共位置和空间。

作为广大巴拿马侨商的商品批发商,Cerveceria Baru Panama, Coca Cola femsa及 Cerveceria Nacional三大公司代表出席了座谈会,并与在场人士积极交流和讨论具体新广告规定的实施方案。
经过了两个小时的会议,与会人员对于政府关于外墙广告的规定已经有了比较明确的了解,但鉴于很多华人其自身商铺的很多疑问,Coca Cola公司代表向在座侨胞作出了更为负责任和具体的回答。该公司经理表示,如果大家涉及到具体的广告张贴问题,可以先向Coca Cola公司售货员提出,再由该售货员回馈公司后直接与政府人员商议寻找方案。华商在这方面不需要自己出面。
另一方面,市政府代表一再强调,每个政府稽查员在上门稽查华商的外墙广告时,需要出具工作证明,对于违规商户,稽查人员只能出具违规传单(Boleta),而不能开具发票,更不能直接收取任何罚款。请广大侨商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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