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停车场法案虽过三读却前途未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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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声新闻,虽然立法国会三读批准通过了第10号的免费停车场法案,并且已经过去了47天时间,但是行政部门尚未通知是否批准或否决这项倡议立法。其中包括了修订并增加了2007年第45号消费者保护法,让消费者在商业或公共场所的停车场获得至少3个小时的免费停车。

该草案是由民主革命党(PRD)立法议员莱昂德罗·阿维拉(Leandro Ávila)提出的,所有消费者及用户在商业或公共场所购物或服务消费,可享有长达三个小时的免费停车优惠。诊所和医院应提供一个时间的免费停车,患者是不少于两小时,探病不少于一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