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侨和谐和全侨大团结,总会要大力吸收:全国所有华侨团体加入:巴拿马中华总会的大家庭,本人有以下建议,希望总会章改小组参考及指教…
一:侨团入会:
凡是年年参加中华总会捐款的侨团,经申请,缴纳会费,便接纳成为总会之成员。
二:侨团缴纳会费标准:
离总会100公里以内之侨团,每届交500元会费;100公里以上交400元会费。
三:侨团个人名额:
每个侨团可委派会长一人,另代表一人。最多一个侨团,包括会长可派代表五人。
四:代表收会费标准:
对中华总会‘章改’之建议…
100公里以内每人交300元会费,100公里以上交200元会费。
五:代表之权利:
1.参加总会之代表,人人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总会初选要记录各人得票数。
2.总会初选获得票最高前5至6名会长候选人,必须向总会全体代表讲述:如当选会长后,对总会发展方向,工作安排,既口头讲述,又书面记录存挡。
3.选总会正副会长,由参加总会的侨团主席或主席代表投票选出。
4.也可以全体代表直选正、副会长。
5.如若选票两人相同者,则安初选得票多为胜出。
6.选完正、副会长后,由全体代表选一名监事长。
7.其它职员由正、副会长安排,包括3-4名监事。
中华总会的大门是打开的,为了全国所有华侨团体,早日加入中华总会的大家庭,欢迎全体侨领、全体侨胞向中华总会‘章改’小组,提出宝贵意见,谢谢!
本稿由科隆侨胞黎寿佐先生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