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通过10号法案准免3小时停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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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报消息】立法国会於前天一致通过10号法案,驾车人士在商业中心、商场、商城、诊所、医院和公共机构消费者或接受服务时,可以免费停车长达三个小时。这一措施并不适用于本地或专门提供停车空间租赁服务的公司。

不过,该法案立刻被商界拒绝了。

巴拿马工农商同业商会(Cámara de Comercio, Industrias y Agricultura de Panamá ,Cciap)董事卡洛斯•费尔南德斯(Carlos Fernández)感叹该提案竟然获得批准,它破坏了自由贸易和竞争法令,以及使用和享受的私人财产的保护法。

他强调,目前他们关注到行政部门的最后决议,并要求巴雷拉总统否决该立案。

与此同时,巴拿马该提案的批准协会(APEDA)的菲利普表示,不愿见本法制定立案。他说,»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停车费用是用于建设和维修等开销。

他警告说,法律莫名其妙地规定了商场、医院和公司停车不用付钱。那么业主必须将会增加租金或各项的费用,这些都将全数转嫁到消费者的身上。